值得一看:电源车交货验收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手续
一、试运行初验完成后进入试运行期,试运行期为6个月。在试运行阶段,投标人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:
1) 在前期制定的试运行方案指导下,制定试运行进度计划,准备试运行报告模板,并经采购方确认。
2) 配合使用方进行储能车试运行工作,并对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。
3) 编制并向采购方、使用方及监理方提交系统试运行报告。
4) 完成本合同相关的培训工作;
5) 其它需要在系统试运行阶段落实完成的工作。
6) 系统试运行期间,若出现严重的系统故障,则应顺延试运行期,具体期限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予以确定。
1.1 最终验收
试运行期满且试运行期间未出现严重的系统故障,可申请终验。在终验阶段,投标人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:
1) 准备相关资料,提交终验申请。
2) 配合采购方、使用方对储能车进行验收。
3) 按照采购方要求,向采购方、使用方移交储能车全部、完整的资料文档。
4) 其它需要在最终验收阶段落实完成的工作。
1.2 关于安装调测和验收分工要求
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、设备由投标人提供,通用工具由最终用户协助解决。双方应协商制定工程进度表,投标人负责按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。
设备调试由投标人负责,并提出设备调试的内容、项目、指标和方法,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,投标人有责任对最终用户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。投标人要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最终用户报告调测进展(包括遇到的实际问题)。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,系统调试结束后,由投标人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最终用户验收。
投标人在建议书中应提供测试方案草案(包括测试条件、方法、内容、具体步骤和正确结果),测试指标应与规范书要求及应答相一致。合同签订以后,最终测试文件由投标人拟定、最终用户确认。